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續供應鏈

耀登相信良好的供應鏈管理基礎來自於與供應商之間的緊密合作關係,彼此共擔風險、共享利益關係。耀登依循責任商業聯盟(RBA) 行為準則,制定了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以及供應商行為守則。要求供應鏈攜手合作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除了傳統的TQRDC供應商評量標準,耀登依循責任商業聯盟對永續議題之規範,要求原物料供應商簽屬《社會責任承諾書》,同時要求供應商及其上游供應商承諾善盡環境保護、尊重勞動人權,禁用衝突礦產並願通知及提供證據協助查察礦產來源及產銷監管流程、以及誠信經營等永續作為,若違反相關條約,本公司除了有權終止合約,亦可要求損害賠償與交易訂單金額二十倍之賠償,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續採購政策

第一條 目的

為致力於實現社會共融的永續發展政策,透過與供應商合作展開經濟、社會和環境ESG 永續議題於採購流程及策略,降低採購風險並透過持續創新,加強與關鍵供應商的關係,以實現供應鏈永續管理目標及達成永續的商業發展,本公司參考ISO 20400 永續採購指南(Sustainable Procurement Guidance)之精神,訂定本公司永續採購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並鼓勵聯屬公司及共同控制公司遵循此政策。辦理採購及供應商相關作業、活動及服務等事項,均應遵守本政策之規範。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將永續納入採購實務,選擇永續的採購方案。
採納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國際認可管理系統和指引,如 ISO26000社會責任指引、ISO 14001 環境管理體系或 ISO 45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二、建立透明採購程序,並嚴禁任何違反誠信及商業道德之行為。
三、尊重、考量並回應採購相關之利害關係人(key stakeholders)之關注事項。
四、遵守法規並要求供應商。
五、遵守聯合國人權政策,並鼓勵供應商重視勞雇關係及人才發展。
六、提供適當之競爭機會,尊重智慧財產權並鼓勵供應商持續創新。
七、檢視供應商的低碳作為與創新,重視污染預防及環境保護。

第四條 揭露

本公司應於永續報告書、股東會年報及公司網站等管道,揭露永續採購相關作為,以利利害關係人知悉。

第五條 訂定、修正、施行及廢止

本政策之訂定、修正或廢止應經董事會同意。 本政策自訂定日起生效施行,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本政策訂定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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